睿林介绍

Introduction to RALLY

海南睿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行业的一股新锐力量(中基协登记编号:P1073949),秉承“诚信为本、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价值驱动,顺势致胜”的投资理念,遵循资本市场的“丛林法则”,坚持“诚信、专注、协作、分享”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以持续价值回报智慧托付,努力成为国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价值驱动
顺势致胜
投研一体
全程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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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团队

Core Team

睿林资本核心团队由具有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丰富从业经验的专业化人员构成,具备金融产品全流程管理经验。在多个产业的发展趋势把握、行业人脉与产业研究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重要提示

在继续浏览本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包括“普通合格投资者”和“特殊合格投资者”,标准如下:

1.“普通合格投资者”包括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特殊合格投资者”包括下列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相关机构新颁布并实施关于“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则从其规定。

如果您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对您适用的司法区域的有关法律及法规。如果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或不同意下列条款及相关约束,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者应详细审阅产品的发售文件以获取进一步资料,了解有关投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并寻求适当的专业投资和咨询意见。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可能,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产品未来的业绩表现。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建议或咨询意见,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

本网站所载资料有关的所有版权,包含但不局限于商标、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均属于海南睿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公司或相关所有人。本网站的信息描述因时间不同、接受对象的差异,并不适合于所有情形,具体信息应根据合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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